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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义工联合会论坛守则(提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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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13: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洪哥你好发表于 2009-9-18 14:01 | 只看该作者

岳池义工联合会论坛守则(提请讨论)

岳池义工联合会论坛守则
感谢大家来到岳池义工联合会论坛,成为我们这个论坛的一分子。岳池县义工联合会(以下简称义工联)于2006年 11月筹备组建,2009年 7月在岳池县民政局注册登记,同年8月开通论坛。义工联是一个以向贫困学生、孤寡老人、重大疾病患者、孤儿、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服务为主的民间纯公益团体,足迹遍及岳池县城区及各乡镇。义工联下设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助学部、社区公益服务部、后勤保障部等,其中理事会为团队最高管理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义工联论坛为义工联网上交流平台,旨在进行搭建爱心人士和弱势群体的资助与受资助桥梁、讨论、学习等,为构建和谐社会奉献自己一份微薄的力量。我们欢迎所有有爱心的朋友参与进来。
作为一个论坛我们应该有良好的论坛氛围,这不仅是管理员和版主的责任,更需要大家的支持来维护,所以请大家切实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部分
1 、为了规范会员在本论坛的活动,共同建立健康,互助,友爱,平等及和谐的空间,特制定本守则。
    2 、本守则为义工联论坛总守则,在论坛守则中具有最高效力,其各个板块的规定均以本守则为最高准则。如有效力冲突者,以本守则规定为最终规定。
    3 、本论坛致力于维护建立一个网络交流空间,其会员发帖不代表本站意见。
4、会员有维护本论坛总守则以及其各个板块规则的义务。
第二章 ID管理
一、会员注册
  1、本论坛ID(即个人使用账号)所有权归属义工联论坛,会员注册后,即拥有本论坛ID的使用权。任何人均可以通过免费注册账号(ID)成为本论坛的正式会员,行使本论坛限定范围以内的一切权利以及享受会员的相关权益和权利。注册时您可以选择任何一个符合本论坛规定的称号作为您的ID。
2、会员自行承担ID、密码、安全问答与安全邮箱的保管责任,并就其ID及密码项下之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用户推荐新的论坛账号,须承担连带责任。
3、严禁使用与本管理团队人员名称相近或对其他人具有误导,欺骗性和带有攻击性质的ID.一经举报或发现,将不通报删除ID。
4、对于一切涉嫌带色情、暴力、反动、冒名性质或包含不雅字眼的ID,以及带有政治人物名字、相关政治内容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和对其他网友之名有攻击性的名字、不文明的名字或头衔、ID,将统一改成临时ID。对于明显带故意性质,违规情节严重的ID,将直接删除该ID,并保留进一步作封禁IP处理的权力。
5、用户注册论坛ID后如果长期不使用,本站有权回收帐号,以免造成资源浪费。原则上每三个月对会员资料进行整理,对ID资料的具体整理工作由本论坛管理员决定做出。
二、签名和头像
对签名或头像违反以下规定者,一经举报或发现,则封锁ID等待用户按照规定修改;对屡次违反规定者,管理员或版主保留删除该用户ID的权利。
1、头像或签名中均不得包含色情、暴力、反动、血腥、恶心、人身攻击、政治敏感内容以及散播其他不健康或带有误导性质的信息。对签名档或头像违反上述规定者,由超级版主或管理员作删除头像或签名档处理,并PM告知。对再次违反上述规定者,管理员有权以恶意违规为理由,保留删除该用户ID的权力。
2、不得在签名或头像中带有任何广告信息,或包含URL连接和隐形广告。(对义工工作、慈善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不在此列)
第三章 会员管理
一、 会员的权利
    1 、会员是论坛发展的基础,是本论坛的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2 、会员有在国家法律以及本站的规章制度下自由活动的权利。
    3 、会员有自由发表对本站内的违规内容进行监督、批评和投诉权利。
    4、 会员在本站的活动有受到必须的尊重以及人格受保护的权利。
    5、 会员有权利对本站提出自己的意见的权利。
6 、会员有对本站管理团队或者监察团队成员的投诉权。  
7 、会员在自身合法合理合规的利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有受到补偿的权利。
    8、 会员有对论坛决定不满的申诉权。
9 、会员有其他一切合乎情理的权利。  
二、会员的义务  
1 、会员除了在本论坛享有应有的权利之外,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
2 、会员有维护本论坛基本宗旨和理念,本论坛一切规章制度的义务。
    3 、会员在本论坛的一切活动,有尊重国家法律法规,本论坛一切规章制度的义务。
4 、会员有尊重本论坛其他会员活动以及发言的义务。
5 、会员有协助管理团队日常工作的义务。
三、关于发帖的基本规定(本条规定更多参见http://www.ycygl.org.cn/viewthread.php?tid=216&extra=page%3D1岳池义工论坛管理公告)
一个标题明确,内容充实,排版得当的帖子.不仅会增加帖子的浏览和关注程度.也是每一个会员自身的义务.所以请大家遵守以下规定。
1 、严禁在本论坛发布任何带有色情,暴力,反动,迷信以及一切与政治相关、违反社会道德伦理、法律法规的言论或提供相关连接,此类帖子将会被直接删除,并经管理员商议,视情节轻重作警告,禁言,删除ID,封IP等处罚.因为您的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发帖者本人承担。
2 、严禁在论坛上辱骂他人、挑起事端、进行人生攻击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以及恶意攻击自己的竞争对手。此类言论不仅严重污染论坛氛围,还损害他人利益,一经举报或发现,版主或管理员有权利删除帖子,并保留警告、禁言、删除ID、封IP等进一步处理的权利。我们提倡大家礼貌用语,和平相处。
3 、严禁在本论坛未经容许,以各种形式发布任何商业性质的广告。
4 、严禁发布任何灌水性质的话题或回复,此类帖子一律删除。
(何为灌水?
与回复主題无关,严重跑題的回复;
內容空洞,没有意义的文字、表情回复,如“顶”“不顶”“謝謝”“哈哈”“…… ”等;
连续发表內容相同的贴子,反复顶贴等刷版行为;
复制別人发表的內容作为回复。
注:本要求对于灌水版可适当放宽。)
5 、发贴标题应主题明确,能大概反映贴子内容,以节省别人的阅读时间。
6 、发贴前应该注意内容是否与本版对应,尽量避免贴子发错版块的情况。出现此类情况,由版主负责将发错的贴子移到合适的版块,并跟贴说明。
7 、如果您想进行任何私人交流及私事处理,请使用论坛短信息进行联系。版主认为与本主题或本版无关、对本版面造成浪费的贴子,有权利在不作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将其删除。不得利用本论坛 ID帐号、信件、昵称、签名档以及留言板进行直接或者间接商业宣传,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并勒令改正、封禁部分权限直到删除 ID 帐号的处罚;对于长期在一个或者多个版面进行商业宣传(有特殊规定的版面除外)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给予封禁部分权限直到删除ID帐号的处罚;对于蓄意为某一商业机构进行多版面商业宣传的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封禁发文权限直至删除ID帐号的处罚。
四、关于资料上传
为了节省空间,目前论坛只对版主及以上级别的会员开设上传附件权限,请各位版主不要随便上传附件,我们的原则是除学生资料图片、贫困家庭图片、其他调查资料图片和自己的原创作品(如摄影作品、自己制图)可以上传外,其他图片尽量使用网络URL地址。
五、关于管理人员职责和任免
1 、关于管理人员组成:
管理员
论坛最高决策者,具有一切事务的仲裁权,即站长。
副管理员
论坛最高级管理员,具有论坛活动策划,宣传和一切行政管理权利,是站长的左膀右臂。
超级版主
论坛管理者,具有所有版块的管理权限,负责解答会员的一些疑难问题。
论坛版主
专栏版主,是论坛管理团队的基石,负责版块日常事务处理、审贴回帖等。
2 、关于版主申请
管理员和超级版主人选为管理团队内部商议决定,不在申请之列。在职版主因为各种原因想申请别的版块,按照正常程序在站务版块发帖申请更换版面,申请条件同普通会员相同。
普通会员如果希望申请某一版块的版主,其条件必须达到在论坛发有质量帖子30以上。并具备相关版块工作经验。
虽然本论坛为岳池地方义工论坛,参与的更多的是本地朋友,但是外地朋友同样可担任版主职务,可以在寻求资助版块协助管理员发学生资料、在求助版块协助发求助信息以及向外的推广宣传事宜等。
3 、关于版主辞职
因各种原因未能继续担当版主职务者,应提前一个月在版主会议室发帖向管理员提出辞职申请,说明辞职原因,并在所管辖版块内发帖告知其他会员,未能亲自发帖者由其他管理人员代为转达。在辞职审核一个月内,版主有责任帮助管理员挑选或推荐新的版主。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马上离任者,请短消息联系管理员说明详情。在征得管理员同意后,即可离任。我们并对有贡献的版主保留荣誉会员的称号。
4 、关于版主职责(待拟)
第四章 管理团队
1 、管理团队是本论坛的健康发展的保护者。
2 、管理团队成员参与管理本站的权利来自于义工联。管理团队依据自身职责参与论坛的管理服务工作。
3 、管理团队成员必须尊重以及维护会员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必须维护尊重本论坛的利益。
4 、管理团队成员有起表率作用的义务。
5 、管理团队成员有维护团队团结,群策群力为本论坛服务的义务。
6 、管理团队成员的论坛活动必须遵守本论坛的各项管理规定。
7 、管理团队成员不得利用本站赋予的权利实施侵犯其他会员合法合规的利益。
8 、管理团队成员的行为必须遵守本站制定的《岳池义工联合会义工章程》。
9 、管理团队的活动,本站无具体规定的,解析权及授予权归属义工联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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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8 13: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海无边发表于 2009-9-18 21: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爱海无边 于 2009-9-18 21:28 编辑

学习了,收藏了,我支持!洪哥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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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8 13: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快乐王子发表于 2009-9-21 22:52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收藏了,我支持!洪哥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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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8 13: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青衣发表于 2009-10-19 16:5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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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5 13:2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洪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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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7 15: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是我家 美化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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