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义工守则 1、认同岳池义工联合会工作的理念及运作模式,承认本会章程,廉洁、自律,无私奉献。 2、尊重及爱护服务对象,以平等友善态度与他们相处,并尽力履行服务承诺;对服务对象不能抱着施予恩惠的心理,应本着互相帮助的理念,热情、友善地提供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不能泄漏服务机构的有关资料,不能滥用与服务对象的关系以获取个人的利益;不能在服务机构及服务时间内谋取与义务工作无关的私利。 3、与义工相关机构职员及其他义工及时沟通,相互合作,按照要求尽力完成义务工作;勇于接受批评并作出改善。 4、坦诚提出对岳池义工的意见或建议,积极参与义工队伍建设,竭力维护义工名誉。 5、提供义工联所要求的个人资料,经本人同意,授权岳池义工联在必要时公开部分真实资料以及联络方式。 6、积极参加义务工作,自觉维护义工形象;听从各组长的组织和安排,并遵守义工纪律,准时参加义工活动;积极参与义工各种培训,认真学习服务技巧,不断提高义工服务质量。 7、接受并从事义工有关活动时,所需费用个人自理;活动期间发生的任何纠纷与意外事故均自行负责。 8、不得从事任何违背义工联助学理念或可能会对义工联造成危害的活动; 9、义工与联合会的任何纠纷仅限在义工联内部解决,不得泄露于除岳池义工联外的其它任何个人或组织; 10、当义工无法从事义工工作时,需提前一周通知联合会并交接正在从事的工作和相关资料;当联合会需终止义工权限时,需提前一周通知义工本人并交接正在从事的工作和取回相关资料; 11、未经义工联理事会授权,义工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A 利用义工名义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B 接受任何来自媒体、官方和其他不属于义工联范围的邀请、访谈或者采访,泄漏未经义工联确认的任何活动或内容; C 以义工身份接受任何给予服务对象的金钱或者物质上的资助,向服务对象索取金钱或其它物质上的回报; D 宣称代表义工联,以任何名义展开和义工相关的工作; E 泄露其在从事义工联工作过程中取得的任何资料,包括其他义工的个人资料,及资助个案相关资料和其他资料; F 利用在义工联工作中取得的任何资料用于非义工联的工作; G 将具有义工权限的ID提供给他人使用,或与他人共享。 12、义工离职后,仍需对其在参与工作时取得的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13、义工联保留在特殊情况下即时终止义工身份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