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志愿者与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是一个国际性口号,在一些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已有了几十年的历史。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一些善良而又勇敢的人士,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自愿奔赴战场救死扶伤,成为世界上最早的志愿者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更多的志愿者活跃在抵抗法西斯的战场上和大后方,我国人民所熟悉的白求恩大夫便是其中的杰出代表。在和平时期,志愿服务事业在有些国家又有了长足的发展,涉及环境保护、扶弱助残、赈济贫困、救灾抢险、社区建设、公益活动等越来越广泛的领域,志愿者身上所洋溢着的自我牺牲的品格、奉献敬业的境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以及对社会进步的执着追求,深受人们的推崇和敬佩。志愿服务是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 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志愿服务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四大特征。 有些人片面地认为从事志愿服务是慈善为怀、乐善好施的表现,把志愿工作看成一种单方面的施予;认为志愿工作只是为了减轻专职人员的工作负担,把志愿者当作“廉价劳动力”; 认为只有那些不愁衣食及有大量空余时间的人,才有资格或才会参加志愿工作。其实,每个人都有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和促进社会进步的能力,同样,每个人都有促进社会繁荣进步的义务及责任。参与志愿工作是表达这种“权利”及“义务”的积极和有效的形式。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同时,自身得到提高、完善和发展,精神和心灵得到满足,因此,参与志愿服务既是“助人”,亦是“自助”,既是“乐人”,同时也“乐己”。参与志愿服务, 既是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同时也是在传递爱心和传播文明。志愿服务个人化、人性化的特征,可以有效地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心灵距离,减少疏远感,对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无论对社会还是个人以及服务对象,志愿服务工作都有着重要的价值意义。对社会而言,它的积极意义在于:一是传递爱心,传播文明。 志愿者在把关怀带给社会的同时,也传递了爱心,传播了文明,这种“爱心”和“文明”从一个人身上传到另一个人身上,最终会汇聚成一股强大的社会暖流。二是有助于建立和谐社会。志愿服务提供了社交和互相帮助的机会,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及关怀,能够减低彼此间的疏远感,促进社会的和谐。三是促进社会进步。社会的进步需要全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志愿服务正是鼓励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服务社会的行列中来,对促进社会进步有积极的作用。 对志愿者个人而言,志愿服务的积极意义在于:一是奉献社会。 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工作 ,有机会为社会出力,尽一份公民责任和义务。二是丰富生活体验。志愿者利用闲余时间,参与一些有意义的工作和活动,既可扩大自己的生活圈子,更可亲身体验社会的人和事,加深对社会的认识,这对志愿者自身的成长和提高是十分有益的。三是提供学习的机会。志愿者在参与志愿工作过程中,除了可以帮助人以外,更可培养自己的组织及领导能力,还可以学习新知识、增强自信心及学会与人相处等。 对服务对象而言,志愿服务的积极意义在于:一是接受个人化服务。志愿服务在提供大量的人力资源的同时,更能发挥服务的人性化、个人化及全面化的功能,从而令服务对象受益。二是帮助融入社会,增强归属感。通过志愿者服务,能有效地帮助服务对象扩大社交圈子,增强他们对人、对社会的信心,同时,志愿者以亲切的关怀和鼓励,帮助服务对象减轻接受服务时的自卑感和疏远感,从而使其建立自尊心和自信心。 不仅如此,志愿服务也为当代学生接受自我教育、实践教育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像参加扶贫接力计划的志愿者,他们自觉放弃城市大学比较优越的学习环境,选择到条件艰苦的贫困地区支教服务,可以使他们加深对国情的认识和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增强刻苦学习、服务人民、报效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服务期间受到的那种直接的教育和震撼,这段特殊的生活经历,会使他们终生受益,这是正规的学校教育所代替不了的。可以说,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过程,也是把自己的知识、技能运用于实践、检验和提高自身素质的过程,是了解国情、开阔视野、丰富自己人生阅历的过程,是在社会生活舞台中砥砺品格、锻炼成长的过程。同时,志愿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在全社会弘扬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为社会文明进步做出了贡献,起到了文明使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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