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地使用义务资源,保证义工队伍素质,进一步推动义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岳池县义工联合会章程》特制定本规定。
一、义工会员条件
1、个人会员条件。会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志愿从事义务工作,承认本会章程,履行入会手续,并接受入会辅导者,均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2、团体会员条件。凡机关、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5人以上的义工组织,承认本会章程,履行入会登记手续,并接受入会辅导,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二、义工会员入会登记手续
1、个人会员登记手续
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岳池县义工联合会会员资料表》 ,并交纳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个人一寸证件相2张给岳池县义工联合会副会长青衣。
2、团体会员登记手续
由团体代表亲自到岳池县义工联合会秘书处索取、填写《岳池县义工联合会团体会员登记表》并交回。
三、义工会员服务项目选择
1、个人会员服务项目选择。入会登记结束后,个人会员可根据个人特长选择服务组参加服务,服务6个月后可重新选择服务组。没有选择服务组的个人会员由秘书处安排参加集体服务。
2、团体会员服务项目选择。入会登记结束后,团体会员以自主开展义务服务、参与岳池县义工联合会组织的义务服务二种形式结合开展服务。
3、成为义工会员后,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借钱、借物和谋取其他利益;在服务期间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捐赠;原则上每次服务活动需2人以上,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义工证档案管理
1、个人会员参加入会登记后,由岳池义工联合会秘书处对其编号,发放《岳池县义工联合会义工证》并将个人资料纳入会员档案管理。
团体会员参加入会登记后,由岳池县义工联合会理事会发放《岳池县义工联合会义工证》,由本团体会员负责人发放。
义工证的作用只是义工在活动时的身份证明,义工证上有会员姓名以及会员编号、会员照片,不得转借他人。遗失或损坏申请补证。同时原证作废,原证编号将停止使用。
2、会员档案包括会员编号、登记表、基本情况、参加服务记录等,会员档案定期移交主管部门备案。
3、会员服务记录
个人会员每次服务后由服务召集人编写服务记录,团体会员在每次服务后由活动负责人填写。
《岳池县义工联合会会员服务记录》内容包括服务日期、服务地点、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效果等,经秘书处核实后存入会员档案。
五、义工会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组织可考虑对会员进行劝退或除名:
1、不遵守纪律造成服务对象损失或影响服务活动成效,给义工服务造成不良影响;
2、利用本组织名义从事营利性及其他不符合本组织宗旨的活动;
3、年服务小时数不满10小时;
4、其他违反组织章程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
5、会员申请退会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秘书处,并交回义工证及标志,秘书处将在一周内给予答复。会员连续两年内不参加本组织的活动将视为自动退出,在本组织网站上予以公告,其义工证予以作废,半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此外,会员若有违法行为,或者违反此章程,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并公告,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
六、义工会员晋升
1、个人会员晋升采取星级制,星级制共分五级。个人会员晋升以每累计服务时间100小时为一级晋升单位。
2、星级制指的是:个人会员服务时间累计达100小时者晋升为一星级会员,累计200小时者晋升为二星级会员,如此类推,累计达500小时者晋升为五星级会员。
3、团体会员中的个体晋升参照个人会员晋升办法。
七、会员交流聚会
为了增加各位会员的互相理解,本组织会不定期组织会员聚会,原则上自愿参加,所产生的费用AA结算。
八、义工会员表彰
1、会员表彰的主要依据为会员档案记录。
2、本会每年12月集中表彰一次星级会员。五星级会员以上者另行表彰。
3、本会可推荐优秀个人会员、先进团体会员单位参加省、市志愿者组织或其他相关的评选表彰。 |
户名:岳池县义工联合会 帐号:231655310912195294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岳池县支行 联系人:李敏(副会长) 联系电话:13619076680 联系QQ:361868524
监事会:易强林(监事长) 举报电话:15608281678 义工联任何成员如有违规操作,请拨打监事会举报电话。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7 22:15:56编辑过]
|